讀經一:依撒意亞先知書 四三,16~21,看哪,我要作一件新事,賜給我的百姓水喝。
讀經二:聖保祿宗徒致斐理伯人書 三,8~14,為了基督,我自願損失一切,並相似祂的死亡。
福 音:聖若望福音 八,1~11,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就先向她投石罷!
一筆抺煞
有一位年輕人找老修士,告訴他今天他很難過,因為他和最好的朋友吵架。無論他如何向朋友解釋,都無法取得他的諒解,因此他決定和這位朋友絕交,從此不再往來。老修士就問年輕人:「你和那位朋友交往多久了?」他說:「十年了。」老修士說:「十年相當於3650個漫長日子,就為了其中僅有的一天,大家不歡而散,而把3649天的快樂時光,一筆抺煞,是不是太不理智了?也太可惜了吧!」
試想我們和天主的關係,是不是也很像上面這則故事:衪天天照顧我們,護佑著我們,可是當我們因著私慾偏情,向衪請求一些世俗的願望,衪深知這是對我們不利的事情,而加以拒絕時,我們却因此懷恨於心。斷然的和天主斷絕所有的關係,這是不是一件非常錯誤的事情?這是不是魔鬼的奸計得逞?這是不是我們的意志凌駕於天主之上的自大傲慢?這是不是我們忘恩負義的寫照?
就像那些曾受主耶穌奇蹟恩寵,却在審判庭裡看著衪遭受不公不義的對待,却默不吭聲的人呢?如果我們以這個立場和角度來做反省、檢討,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,把天主給我們的洪恩,因為一點小事,就一股腦的推翻掉。這也是我們要聽天主的話、遵照衪的旨意去實行的基本精神。否則天主的國如何來臨?天主的旨意又如何奉行在人間呢?
本堂神父 阮文德